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培养复合型人才,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12号)要求,为了做好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咸阳师范学院确定11个专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总计划160人。招生专业见下表:
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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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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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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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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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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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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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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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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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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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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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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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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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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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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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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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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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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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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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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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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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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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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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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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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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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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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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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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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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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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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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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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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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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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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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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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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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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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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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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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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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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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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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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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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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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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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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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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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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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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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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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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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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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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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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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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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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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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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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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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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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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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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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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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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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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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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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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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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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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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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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校将综合考虑实际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学生报考情况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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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咸阳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2年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其中:全日制本科不含自考、成教和网络教育)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8:00开始至6月17日24:00截止。
2.报名提交资料:
(1)填写完整的《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电子版;
(2)本人签字确认的《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扫描件;
(4)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资料提交要求:报名资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所有资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专业+姓名+电话”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请将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指定邮箱:147337235@qq.com(纸质材料考试时提交)。逾期发送、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或材料虚假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方式:面试
2.考试内容:
(1)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进行考察;
(2)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的学习能力;
3.考试时间:资格审核名单公布后,适时安排考试,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官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时间安排。
(二)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咸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通知书将在2022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发放。
五、报到及复查
(一)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复查
学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凡不符合录取要求、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管理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不得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学校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收费方面参照普通高考录取的相同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
6.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学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组织机构与监督
1.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9-33720888, 33720666
招生信息网:http://zsb.xync.edu.cn/
学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东段1号
学校邮编:712000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