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资格初审
合格考生名单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通知要求,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初审,经审核共有173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名单见附件),现将我校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招生办公室(艺术楼121室)
(三)复审提交材料如下:
1. 本人已签字的《咸阳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2021年、2022年毕业生的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2023年毕业生在校学籍证明(考生提供的学校证明须加盖公章原件);
5. 本人本科新生录取名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四)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公布,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咸阳师范学渭城校区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 考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
2. 考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质、专业基础、科学素养以及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考核,分两部分:
(1) 个人陈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情况、对拟报考专业的认识及未来职业发展的规划等。
(2) 现场答辩。根据考官现场提问回答问题。
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请将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如有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9-33720888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联系地址:咸阳师范学渭城校区艺术楼121室
咸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